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求

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,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一十条,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并且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。这种书面形式的要求确保了合同的明确性和法律效力的确认。合同中还应包含工程范围、质量标准及完成时间等核心内容,以便各方权益的保障。验收合格后,发包方需按约定支付款项,如有违反,可依据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相关条款追究责任。此外,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,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已部分履行,比如实际施工或付款,也可视为有效合同。关于争议解决,双方可约定仲裁或诉讼,以此维护各自权益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: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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